公告详情
为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就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年龄规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应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北方民族大学主页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根据系统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材料,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报岗位时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上传材料的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的要求为准。
(3)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考试
1.考核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用人单位确定考核时间,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
2.对应聘人员进行除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考核。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人事档案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北方民族大学主页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根据《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校发[2020]26号)《北方民族大学特设岗位管理办法》(校办发[2020]31号)及引进人员业绩成果,经学校研究确定。
五、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乔老师、寇老师
咨询电话:0951-206681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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