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政府购买服务员额)18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21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招聘公告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学校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2021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
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现役军人;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1年8月3日(星期二)8:00至2021年8月18日18: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点击首页公告栏,下载《2021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报名表》、《2021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将登记表、报名表、简历发送至nxpecjs@***邮箱。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的认定书(学信网查询)、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两寸白底照片两张和《2021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及面试公告,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由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编制委员会、银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网站、短信电话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要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考试成绩
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没有笔试的加试笔试,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受检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
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
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八、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学校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本次人员招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员额方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人事劳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及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学校网站公开发布的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行程码、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1-4772086 0951-4772088
举报电话:0951-4772077
银川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银川教师招聘网
附件:
附件1:2021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1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xls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3日
打开微信“扫一扫”